星期四, 11月 02, 2006

生活中不可做的小事


如題: 1.用酒精棉片擦滑鼠的橡皮處
2.一邊抽薄荷口味的涼菸,一邊喝葡萄汁
3.一邊抽普通口味的菸,一邊喝川貝枇杷膏 (試試看就知道.....)(征露丸水....)
4.吃皮蛋配養樂多
5.跟貓咪一起看電視時吃鱈魚香絲
6.把自己的心情日記隨手寫在紙上
7.待續

昨天晚上練NYLAS的時候,分心上班族OSEN突然說手指間縫隙大的人,容易漏財,所以要戴戒指,把動補起來,那想我的指頭,是不是每個指節都得戴一個,且要那種寬度很大的?

喔!!原來玩龐克或MATEL的都漏財呀!??

我左手無名指的戒指,是四阿姨在3年前的過年送我的,她說太小她戴不下了,那是最後一年我從她手上拿到的紅包,她覺得我已經夠大,再也不是小孩子,有能力自己賺錢,不用再給我紅包了,這個戒指值不了多少錢但也算是個紀念,恭喜我真的是個獨立的人,雖然說那年我已經是24歲(老早就已經成年)

每次看到這個戒指,就會提醒我,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沒紅包可以拿了!!!

自己要好好賺錢存錢.

PS.照片裡的手很醜,因為我從小就有咬指甲的習慣.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真是千呼萬喚...